1、2016年9月4号,靳志斌律师与郭娜律师到寿阳看守所会见涉嫌诈骗罪嫌疑人吴某某和张某某。
2、2016年9月4日到9日,王百策律师前往吉林大学参加山西省律师协会执业律师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3、2016年9月5日,常菲、展雁飞律师赴太原市清徐县检察院为涉嫌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穆某某递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4、2016年9月5日,朱帅、史晨烨律师前往河津看守所会见一涉嫌侮辱罪案被告人。
5、2016年9月6日上午常菲律师赴汾阳市看守所会见涉嫌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6、2016年9月6日下午常菲律师赴晋中市看守所会见涉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
7、2016年9月6日,本网朱帅、靳志斌、郭娜、史晨烨律师在河津法院为涉嫌侮辱罪案二被告人出庭辩护。
8、2016年9月7日,史晨烨律师到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就许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查阅案卷。
9、2016年9月7日常菲律师赴太原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涉嫌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张某。
10、2016年9月7日常菲律师赴太原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11、2016年9月7日郭娜律师赴太原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12、2016年9月7日郭娜律师赴太原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涉嫌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赵某某。
13、 2016年9月8日史晨烨律师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刘某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结合补充证据以及相关案例再次向承办法官阐述辩护意见。
14、2016年9月9日展雁飞、靳志斌律师到小店检察院就苏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情,并递交辩护律师意见。
15、2016年9月9日,靳志斌律师赴小店区人民法院就弓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再次与承办法官阐释辩护观点并提出量刑建议。
16、2016年9月9日,朱帅律师在山西省地税系统开展第七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