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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2021


德昭思想汇-刑事案件中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操作指引
小昭律师   点击数:  

自2021年7月1日起,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推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本周的“德昭思想汇”中靳秀秀律师围绕“刑事案件中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进行了分享交流。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体现了我们在司法办案中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惩治犯罪的同时,也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靳秀秀律师首先谈了这次最高检专项活动的实施背景和主要内容,使大家明白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及时性、必要性和下一步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向。紧接着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范围、主要法律依据、申请主体、受理部门、申请时间、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审查期限谈到不予立案的情形、审查的方式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当不予羁押、何种情形下可以不予羁押、羁押必要性的评估考量因素。着重强调了在《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修订后的一些新的变化,如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单位,在“捕诉合一”之前,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在“捕诉合一”改革之后,为了提高审查效率,改为由捕诉部门统一办理。靳秀秀律师从对规定、政策的解读,延伸到羁押必要性的实务操作,使大家对刑事案件中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有了系统的了解,干货满满。

虽说在刑事诉讼中,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的状态,可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有利于打击犯罪。但是不当羁押会伤及无辜,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危害极大。因此针对最高检的专项活动,德昭律师也将系统性筛选在办案件是否符合羁押必要性审查,切实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法律意见!

附:羁押必要性审查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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