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的第一场德昭思想汇,是在德昭所律师群里积极争取的结果,德昭律师倍感荣幸。本周例会对外开放,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山西鼎信泽律师事务所几名优秀的律师同行参加了本次会议。
不是被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才是大案要案。
这是朱帅主任开篇即提到的,是的,本期主题是“大案辩护工作的细节”,如若自以为是的将大案定性为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便否认了刑事案件对于当事人的影响。正如朱帅主任反复提到的“用专业、认真带来点点希望”,每一个案件,都应当全力以赴。
用案件,说明何为大案中的细节
朱帅主任提及了他曾办理的一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不予核准案。某放火案,被告人自己94%重度烧伤,朱主任说“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一个人彻彻底底失去社会危害性”,在办理该案件中,朱主任从其他律师未注意到因果关系的细节入手,加之努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与让法官感受到被告人无社会危害性,最终该案不予核准死刑,被告人保住性命。
同时,朱帅律师在谈及一个曾判4次死缓,最终检察院撤诉,当事人拿到国家赔偿的案件时,他如是说道“当事人的嘱托,份量很重”。办理该案时,面对各方的压力,团队律师细看录音录像,提出线丝痕迹比对,节假日亲自到现场测量作案范围等,从细节入手,着力推动案件的进展,最大限度的还原案件真相。
此外,朱帅主任还以其它案件为例,讲述了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种种细节,强调了细节对案件的推动作用。
最后,朱帅主任总结到“大案看细节,小案看宏观”,他通过办理案件的经验,又一次让大家重新认识了刑事辩护。不得不说,本周的分享,让大家感触颇深,是一次经验分享,亦是朱主任对在座律师的“敲打”,刑事案件绝非走走流程,随意看看卷,就可以潦草收场。借用张燕霞律师所说“应怀着对律师职业的热爱,相互勤勉,以仁者之心、智者之心、勇者之心维护对法律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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