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2016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
一、危害公共安全案
第一条 [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① 钱亚祥鲁红芳:《吴某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载《检察实践) 2004年第4期。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2.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2001年5月9日)
二、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七)失火案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lO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09-12
2016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 37号】
第七条 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狩猎罪,同时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或者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1)19号】
第十条 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
第一条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第十八条 本解释所称“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灾害。① 赫兴旺:《如何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载《中国公共安全》2006年第3期。
09-12
2016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 37号】
第七条 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狩猎罪,同时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或者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09-12
2016
Appointment 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