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免费咨询热线:0351-7233666

09-26

2016


优先、移送管辖
小昭律师   点击数: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本条规定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优先、移送管辖问题。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当两个以上的同级人民法院对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时候,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移送主要犯罪地审理。主要犯罪地具体是指:一人在不同地区犯一个罪,其中的犯罪行为实施地为主要犯罪地;一人在不同地区犯同一种罪,其中的主要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为主要犯罪地;一人在不同地区犯数罪,其中的最严重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为主要犯罪地;在共同犯罪中,主犯的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为主要犯罪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3年1月1日)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可以移送被告入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上一篇:地域管辖 下一篇:指定管辖
-->


Appointment message

预约留言

山西德昭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新时代广场20层

电话:0351-7233666

微信公众号:shanxidezhaolvshi联系邮箱:sxdzlssws@163.com

客服专员

订阅号


0351-7233666